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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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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88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李刚先生、宗跃强先生、李文权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议案10《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熊海涛、于少波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

  2、 特别决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议案13、《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同意201,789,13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67%;反对125,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622%;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

  议案14、《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同意201,789,13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67%;反对125,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622%;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

  议案15、《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同意201,789,13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67%;反对125,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622%;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

  议案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同意201,789,13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67%;反对125,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622%;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

  上述特别决议议案的表决同意股数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上述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刚、费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4月29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4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0年5月1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以下1人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经公司自查,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其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该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参与本激励计划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1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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