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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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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6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骏惠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石旭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骏惠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9年9月26日至2020年5月28日期间,因其个人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957,013股,自2020年5月28日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达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下文中关于公司总股本的计算均为299,141,086股。)的5%,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后石旭刚先生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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