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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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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提出异议声明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存在:”(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情形的上市公司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因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已于2019年5月6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仍将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各位投资者注意阅读并关注风险。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9年以来,贸易壁垒增加,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不断加剧,削弱了全球经济增长。国内经济增速也逐渐放缓,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速放缓。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6万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根据消费类型分类,商品零售额达到3.65万亿元,同比增长7.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商品零售额增速均下降1%,消费行业增速明显放缓且季节性周期明显。

  ■

  数据来源:公开数据整理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根据贝恩公司与意大利奢侈品行业协会Fond azione Altagamma联合发布的《2019年全球奢侈品行业研究报告(秋季版)》显示,2019年中国奢侈品市场整体销售额增长26%。中国消费者对全球个人奢侈品市场持续性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0%,占全球个人奢侈品消费总额的35%。在行业整体承压的情况下,国内消费群体对消费品质和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消费形态开始由实物消费向服务消费转变,消费结构由基本生存型向发展享受型转变。基于国内消费升级持续、供给侧改革深入背景下,国内奢侈品消费市场仍有较大的空间,技术创新的加速,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与传统零售深度融合,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

  公司定位于“国际品牌运营的服务商”,致力于服务中国年轻一代品质生活,主要业务为国际品牌服装、鞋帽、箱包等产品的零售,公司运营的品牌既包含国际知名品牌MCM、FULAR、MSGM等,也包含公司自有品牌OBLU;公司拥有终端实体门店、优质的战略合作渠道和大量的VIP客户,为全渠道营销、大数据采集分析提供了强有力的担保和支持。通过掌握和利用精准用户信息,公司可以根据消费者的独特需求和偏好量身提供个性化的客户体验和服务;同时,伴随着持续良性运营而积累的用户,深度挖掘市场对品牌文化价值的认可度,扎实市场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品牌资源整合工作,与国际品牌商建立了长期而稳定的代理合作关系,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代理品牌的推广、销售;丰富品牌折扣店的品种及品类,加强库存处理能力,提高存货周转率。2019年,由于公司现金流紧张,实施战略收缩,降本增效。在现有资金周转情况下积极转变经营模式,多渠道建立合作,消化商品库存;建立综合奥莱,实现了跨品牌、多方位商业运营,完成了公司品牌消费市场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下沉的阶段目标。

  但由于融资依然困难,公司业务拓展承受较大压力,报告期内未能完成业务扩展及实现利润新增点。公司仍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证业务经营资金,缓解当前资金紧张的局面,继续深耕主营业务并维持其稳定健康发展,将全渠道运营能力作为核心竞争力打造,创新业务发展模式,集中推动业务构成持续优化,渠道模式持续丰富,紧跟当前零售行业整体发展方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详见第五节之“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及公司于本报告发布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4,839.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77%,主要因公司资金紧张,商业及制造受资金影响,业务发展放缓,销售额下降幅度较大,类金融板块停止放贷,战略转型以催收为主,收入下降也较大;当期实现营业利润-194,692.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3.65%,亏损有所收窄,主要系本年度比上年同期少计提各类减值损失;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851.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72%,主要原因系本年度转回较大金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6,232.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14.39%,主要系公司连续两年大额亏损所致;当期商业板块实现营业收入62,131.61万元,占总营收的73.23%,较上年同期下降51.71%,主要系服装销售行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流行性的特点,公司报告期流动性紧张,无法按季大批量采购新货,销售收入明显减少;类金融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0,809.11万元,占总营收12.74%,较上年同期下降75.41%,主要系小额贷款经营监管力度加大,报告期赫美智科和赫美小贷资金周转困难,类金融板块的主要经营重心为催收,未进行业务拓展,业务量受到较大影响;高端制造板块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1,898.63万元,占总营收14.03%,较上年同期下降37.68%,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按期采购原材料,订单交付速度放缓。公司本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计提了178,950.31万元信用及资产减值。

  公司后续将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违规及债务问题,加强主业管控与现金流修复,降本增效,优化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完善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公司将与全体员工共同努力高效推进工作,创造价值,改善公司经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规定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了使财务报表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公司对2018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全面自查。经公司自查:

  1、公司收购的子公司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的原股东2018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业绩补偿款,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收款14,599,090.00元、营业外收入14,599,090.00元,对调增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当期坏账准备729,954.50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729,954.50元。

  2、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外资金拆借,于2018年度发生的资金占用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收款234,137,438.00元、其他应付款234,137,438.00元,对调增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当期坏账准备11,706,871.90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11,706,871.90元。

  3、公司2018年度商业承兑汇票融资未能收回资金,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收款35,500,000.00元、其他应付款35,500,000.00元,对调增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当期坏账准备1,775,000.00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1,775,000.00元。

  4、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长期借款逾期于2018年应向其支付的违约金,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付款6,474,166.67元、营业外支出6,474,166.67元。

  5、公司应向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支付的服务费,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付款1,300,000.00元、管理费用1,283,018.86元、其他流动资产16,981.14元。

  6、公司2018年度对外借款的利息,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减其他应付款2,341,342.47元、财务费用2,341,342.47元。

  7、公司电表制造板块2018年度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264,637.33元、其他应付款坏账准备10,442,662.34元、资产减值损失32,707,299.67元。

  8、公司电表制造板块2018年度的往来款项重分类,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收款8,380,604.27元、调减预付账款8,547,898.43元、、应付账款68,031.54元其他应付款99,262.62元。

  9、公司子公司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向柳州市邦联生态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提供的咨询服务,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营业收入621,359.22元、应收账款320,000.00元、调减预收账款301,359.22元,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000.00元、资产减值损失16,000.00元,调增营业成本100,000.00元、调减管理费用100,000.00元。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18年度的影响合计为:应收账款调减21,960,637.33元、预付账款调减8,547,898.43元、应付账款调减68,031.54元、预收款项调减301,359.22元,其他应收款调增267,962,643.53元、其他流动资产调增16,981.14元、其他应付款调增274,971,999.58元;营业收入调增621,359.22、营业成本调增100,000.00元、管理费用调增1,183,018.86元、资产减值损失调增46,935,126.07元、营业外收入调增14,599,090.00元、营业外支出调增6,474,166.67元,财务费用调减2,341,342.47元等会计差错。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以2,586,182.96元转让全资孙公司杭州浩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股权,杭州浩美子公司杭州浩美鼎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91%股权也随之转让。

  2、2019年01月25日,赫美集团控股孙公司赫美思路与魏丽玲共同投资设立了深圳市贻禾投资有限公司,赫美思路出资比例60.00%,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3、2019年05月30日,赫美集团控股孙公司赫美思路与广州合利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霍尔果斯付得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赫美思路出资比例51.00%,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4、2019年09月26日,赫美集团控股孙公司赫美思路投资设立了深圳数享家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赫美思路出资比例100.00%,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6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为了使财务报表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公司对2018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全面自查。

  1、公司收购的子公司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的原股东2018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业绩补偿款,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收款14,599,090.00元、营业外收入14,599,090.00元,对调增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当期坏账准备729,954.50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729,954.50元。

  2、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外资金拆借,于2018年度发生的资金占用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收款234,137,438.00元、其他应付款234,137,438.00元,对调增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当期坏账准备11,706,871.90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11,706,871.90元。

  3、公司2018年度商业承兑汇票融资未能收回资金,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收款35,500,000.00元、其他应付款35,500,000.00元,对调增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当期坏账准备1,775,000.00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1,775,000.00元。

  4、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长期借款逾期于2018年应向其支付的违约金,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付款6,474,166.67元、营业外支出6,474,166.67元。

  5、公司应向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支付的服务费,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付款1,300,000.00元、管理费用1,283,018.86元、其他流动资产16,981.14元。

  6、公司2018年度对外借款的利息,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减其他应付款2,341,342.47元、财务费用2,341,342.47元。

  7、公司电表制造板块2018年度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264,637.33元、其他应付款坏账准备10,442,662.34元、资产减值损失32,707,299.67元。

  8、公司电表制造板块2018年度的往来款项重分类,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收款8,380,604.27元、调减预付账款8,547,898.43元、、应付账款68,031.54元其他应付款99,262.62元。

  9、公司子公司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向柳州市邦联生态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提供的咨询服务,经公司重新确认后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调增营业收入621,359.22元、应收账款320,000.00元、调减预收账款301,359.22元,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000.00元、资产减值损失16,000.00元,调增营业成本100,000.00元、调减管理费用100,000.00元。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18年度的影响合计为:应收账款调减21,960,637.33元、预付账款调减8,547,898.43元、应付账款调减68,031.54元、预收款项调减301,359.22元,其他应收款调增267,962,643.53元、其他流动资产调增16,981.14元、其他应付款调增274,971,999.58元;营业收入调增621,359.22、营业成本调增100,000.00元、管理费用调增1,183,018.86元、资产减值损失调增46,935,126.07元、营业外收入调增14,599,090.00元、营业外支出调增6,474,166.67元,财务费用调减2,341,342.47元等会计差错。

  二、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司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1、 对2018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 对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3、 对2018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4、 对2018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

  三、 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针对会计差错,公司调整了2018年财务报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公司提供的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对会计差错涉及更正事项执行了充分审核程序并获取充分审计证据,于2020年5月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京永专字(2020)第310228号】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京永审字(2020)第110031号】,认为公司上述差错更正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会更加客观、准确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永拓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永拓事务所在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永拓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永拓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在全国设有25家分支机构。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业务资质:永拓事务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94、证书号:9),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永拓事务所具有近2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0.87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拓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1100人,其中合伙人87人,注册会计师488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132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润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10年3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恒立实业、任子行、高乐股份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家福,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5年,2015年6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金百汇、南京济群、图敏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三)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283,869,118.10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489,889.52元)、净资产金额30,074,204.50元。上年度本事务所拥有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事务所户数)为20户,2020年为35户,2019年度从事证券业务收入为85,219,449.54元。新三板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185户,新三板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收入30,166,704.69元。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新能源、煤炭开采、交通运输、通用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医药卫生、房地产、农业畜牧业、食品制造、木材加工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约71亿元。

  (四)执业信息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吕润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家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相关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分别超过10年、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姜艳丽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从2007年9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12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担任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

  (五)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6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28]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本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和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个别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执业问题提出警示;

  (2)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29]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荆秀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山东分所合伙人荆秀梅作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16年4月12日买入山东矿机股票800股,2017年6月6日卖出山东矿机股票800股的行为提出警示;

  (3)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30]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荆秀梅、李景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对山东矿机持有的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减值事项审计时存在的问题提出警示;

  (4)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31]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万从新、张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等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提出警示;

  (5)2019年12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2019[23]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马重飞、蓝元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对关联交易审计不到位、未对部分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等问题提出警示;

  (6)2019年1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2019[218]号向本所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经纬、王波、刘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执行的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和2016年年报审计执业中存在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关注或有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其在年报中的披露情况等问题提出警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永拓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有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且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永拓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核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可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永拓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6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0年5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王磊先生、总经理赵建先生、独立董事葛勇先生、财务总监黄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赫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356。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2、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赫美;

  3、证券代码仍为002356;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因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赫美集团”变更为“*ST赫美”。

  经审计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因审计意见类型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

  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和第13.2.1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目前,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ST赫美,股票代码:002356,本次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及股票代码均不变,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2020年以扭亏为盈为首要目标,同时通过一系列措施改善公司流动性及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主要措施:

  (1)债务解决规划

  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和解、债转股等方式,积极协调各方债权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恢复公司的主业经营和融资能力,从而盘活资金链,解决债务危机。

  对于公司存在的未履行审议程序对外担保、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在委托律师处理以上涉诉事宜的同时,将积极使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密切关注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的解决进展,督促公司关联方及相关方尽快解决上述债务问题,履行相关还款义务或与债权人协商撤销公司担保责任,督促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消除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的影响;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与执行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要求,加强有效监督与制衡,切实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切实推动公司历史违规遗留问题的解决。

  (2)公司经营规划

  商业板块经营规划:公司商业板块尚有近70个门店,分布全国各地核心商圈商业地产。公司商业板块各主要公司基本没有因赫美集团债务危机导致账户冻结、资产冻结,能够正常开展业务。2019年商业板块营业收入62,131.61万元,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9,965.47万元。2020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并优化商业板块现有代理的品牌及门店数量,开发新品牌,布局新型零售业态,扩大市场,提升业绩,积极有效的降低库存,加强商品变现能力。

  高端制造板块:优化高端制造板块公司资源配置,强化智能电网业务及高端制造协同管理。公司已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资产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后续集团将把高端制造事业部的全部业务整体转移到全资子公司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浩宁达”),广东浩宁达将承接集团高端业务板块的生产、招投标、运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业务。目前,广东浩宁达已经拥有设备完善、工艺规范的专业生产基地,完善的销售网络以及成熟稳定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并且,广东浩宁达已初步通过国家电网供应商投标资质核实审查。不断维护现有销售渠道及开拓新市场,且在积极寻求外部融资以提供公司持续经营的资金保障。目前,公司拟转让广东浩宁达40%的股权引入合作方,该合作方有一定资金实力及市场资源,将积极为公司争取各种行业资源,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内部管理效率提升: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对集团和子公司人员情况进行梳理,优化团队及工资结构,促进绩效考核的方案的实施,奖惩明确,激发员工士气和动力;开源节流,缩减不必要的一切费用开支;实施集团财务中心管理,子公司业务独立运营的模式;重视和加强内控管理。

  推进现金流修复:受公司债务危机的影响,银行及金融机构不再新增对公司的授信业务,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甚至暂缓存量贷款续授信业务,公司融资成本大幅上升,各个板块的业务开展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公司资金流较为紧张,使得各项业务开展放缓。公司在大力解决公司债务及历史违规遗留问题的同时,持续推进企业现金流动性的修复工作,重建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和供应商等各利益相关方对企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实现信用的修复,降低主营业务运营风险,为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有效保障。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时,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755598

  邮箱: investment@hemei.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8053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字[2019]110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6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8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红女士、王新安先生、王焕然先生、葛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三、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8,513,883.4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扣除2018年度利润分配所派发的现金股利0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211,568,245.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90,082,128.48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亏损,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6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6月19日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

  7、 会议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由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0年6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 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田希

  (2) 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3)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4) 邮政编码:518048

  (五)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56

  2、 投票简称:赫美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总议案包含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的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 明:

  1、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 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6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宏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予以认可和理解,公司监事会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为解决上述事项所采取的措施,将督促董事会、公司管理层积极处理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持续关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尽快消除该事项的影响,有效的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63   股票简称            *ST赫美                                     股票代码                                                0023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磊(代)                                              田希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电话                0755-26755598                                           0755-26755598                                   

电子信箱            wanglei@hemei.cn                                        tianxi@hem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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