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5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及部分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3M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5月27日- 2020年8月27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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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安全性风险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意,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所投资产品较低风险,流动性好。
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等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情况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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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类: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第二类: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第三类: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第四类: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基金、证券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述资产的收/受益权等,优先股,证券投资结构化优先级,上市公司股票收(受)益权,量化对冲及优先级,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总资产不超过净资产的140%。
(三)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的“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3M )”,较低风险,期限较短,对公司现金流动性影响较小。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受托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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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0.97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108,324,365.77元的比例为46.1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0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2.38%,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会计处理
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较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七、本次赎回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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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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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6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千禾转债”赎回的第五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0年5月28日
●赎回价格:100.471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5月29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即2020年5月29日),“千禾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千禾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股票自 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4 月 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千禾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3.81 元/股),已触发“千禾转债” 的赎回条款。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千禾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千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千禾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千禾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2月 26日至 2020 年4 月 8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千禾转债(113511)” 当期转股价格(18.31 元/股)的130%(含130%),已满足“千禾转债”的赎回条件。
2、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0 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 千禾转债” 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471 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 2019 年 6 月 20 日至 2020 年 6月19日)票面利率为 0.50%;
计息天数: 2019 年6 月 20 日至 2020 年 5 月 29日(算头不算尾)共344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B×i×t/365=100×0.50%×344/365=0.471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71=100.471元/张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4、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网站上发布“千禾转债”赎回的提示公告至少 3 次,通知“千禾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 2020 年 5月 29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千禾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在前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5、赎回款发放日: 2020 年 5月 29 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千禾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6、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0年5月28日前(含当日),“千禾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 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18.3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 年5月 29日)起,“千禾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8-38568229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