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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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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96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于2019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9),以上公告中提及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基金)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的(2020)粤0105执114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粤0105执114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内容如下:

  (一)、本次执行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粤0105民初9907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

  2、被执行人在收到本通知书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在报告之后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粤0105执114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尚未收到因上述案件而被执行财产的相关信息。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好上市公司权益,并根据上述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的(2020)粤0105执114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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