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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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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风险
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风险

  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铝材”)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海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集团”)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东华铝材实际担保余额为24,100万元,包括如下:

  (1)2018年12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江阴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东华铝材与中国银行江阴支行在2018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29日期间签订的借款、贸易融资等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4,1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截至目前,该笔担保债务已经到期,东华铝材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公司已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2)2019年5月6日,东华铝材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东华铝材借款金额1亿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5日。2019年5月6日,公司与恒丰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东华铝材与恒丰银行无锡分行在2019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5日期间授信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5,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截至目前,该笔担保债务于2020年5月5日到期,2020年5月22日东华铝材继续向恒丰银行无锡分行融资余额5000万,公司为其续签了担保合同,担保方式不变。公司已于2020年5月11日披露《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东华铝材与交通银行无锡分行在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9日期间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该笔担保的主债务为2笔:其中5,000万元的担保主债务期限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4月13日,10,000万元的担保主债务期限自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4月25日。前述担保合同对应的债务总额为1.5亿元。截至目前,前述两笔担保债务已经到期,东华铝材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度因东华铝材经营陷入停滞,未能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三、对外担保贷款逾期情况

  截至目前,东华铝材累计逾期贷款情况如下表:

  ■

  四、对外担保贷款逾期可能产生的影响

  上述对外担保贷款逾期事项,考虑到主债务人及其关联方已经整体陷入债务危机,公司作为担保人在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极大,且追索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能追回的资产无法预估。为此,公司已经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就上述担保计提全额损失,对未来业绩影响较小。长远来看,考虑到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且公司已经采取必要的风险处置措施,并将视各方沟通进展和实际可能承担的担保责任尽最大可能追偿以弥补损失,相关担保责任的承担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后期安排

  公司在主债务人发生违约事件后,为尽可能将公司担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立即采取了相关风险处置措施:

  1、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及主债务人进行了沟通和解,拟通过债权收购、债务重组等方式延展债权期限、调整债务偿还安排、获得债权人享有的相关抵质押资产权益,或以“先穷尽主债务人、后追偿担保人”为原则,由债权人先对主债务人资产采取追偿措施,缺口部分再由公司依法承担担保责任,相关债权人及债务人亦表示积极配合解决问题,但是因债权收购或重组方案的复杂性,相关方面的意见仍有差距,目前尚未能达成各方满意的重组或和解协议,公司仍将进一步积极沟通。

  2、积极与主债务人及其关联方沟通进一步增加反担保保障,公司与主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徐友才及其控制的海达集团、江阴永利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福洛瑞物贸有限公司、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自然人胡秀珍、赵红艳、陈伟、徐强、王珏签署了《反担保及债务承诺合同》,由上述反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以及提供相关资产抵质押反担保。上述反担保合同已经生效,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落实相关资产抵质押登记手续。该等反担保措施已经涵盖海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核心资产及运营实体。若后续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该等反担保人追偿弥补担保损失。

  3、积极向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寻求支持和解决问题方法,力争将公司担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积极关注并收集主债务人、其他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资信、资产情况,公司将视案件进展情况和实际可能遭受的损失情况而追究相关方面的法律责任,尽最大可能追偿以弥补担保损失。

  由于公司及时采取了上述风险处置措施,并持续与相关债权人保持积极的协商沟通,截至目前,债权人尚未就担保债权的代偿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或递交司法诉讼程序,该等担保事项目前尚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已离职的3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及对108名不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79,313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随之发生变动,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87,969,248股减少至4,482,689,935股,注册资本由4,487,969,248元减至4,482,689,935元。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5 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8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 年5 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问询函》所提事项和问题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深交所关注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和落实。鉴于《问询函》需要核查及回复的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部分问题的回复需年审会计师履行核查程序并发表相关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

  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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