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雪莉女士函告,获悉赵雪莉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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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雪莉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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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赵雪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告知函》;
2.股权融资业务延期购回申请表;
3.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