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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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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4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业绩补偿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就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未履行2017年度业绩补偿承诺事项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提起诉讼(以下简称“本次诉讼”),并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共同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84,255,797.77元,并支付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申请常州中院对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名下资产进行财产保全。常州中院于2019年7月9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19)苏04民初149号。后经法院开庭审理,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收到常州中院送达的案号为(2019)苏04民初1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与公司诉讼请求一致,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常州中院出具的案号为(2019)苏04民初149号的送达回证、上诉状等诉讼文书,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不服常州中院做出的一审判决((2019)苏04民初149号民事判决书),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依法撤销原审判决;

  2、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求请求;

  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达到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尚未达到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公司目前暂无法预测最终的诉讼进程及最终结果,也暂无法评估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带来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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