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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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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蒋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立霸股份:关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敏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认为:

  本次公司拟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事项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将有助于拓宽公司投资渠道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嘉兴君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拟投资嘉兴君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00.00万元人民币;

  ●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标的中,嘉兴君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重大事项变更的核准登记手续。本次投资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5月25日,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霸股份”)与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闻威签署了《嘉兴君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名为“嘉兴君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兴君锋”)。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该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3,230.00万元,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3,000.00万元。

  嘉兴君锋拟投资于国内半导体企业或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投资于国内半导体企业,具体投资标的及投资方案将由私募基金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公司于 2020年 5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私募基金的合作主体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250室

  法定代表人:李亚军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亚军

  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28940。

  关联关系:2019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与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嘉兴君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名为“嘉兴君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除上述合作之外,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立霸股份无关联关系。

  管理模式: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法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应权利。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实行总经理负责的运行机制,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同时,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按照市场化机制运作。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营管理机构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保持相互间顺畅沟通。

  主要管理人员:

  李亚军: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邮电管理工程专业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拥有近30年半导体行业投资及高级管理经验,曾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副总裁,大唐联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投资总监,现任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负责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整体经营管理。

  主要投资领域:专注于泛半导体产业领域,投资标的围绕集成电路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布局(除晶圆制造环节)。

  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上海志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闻威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弄***号***室

  身份证号码:4125011972********

  职业和职务:上海君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执行董事,总裁;郑州昂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昂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控制的核心企业:上海君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郑州昂普科技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产品开发、销售、租赁及维护;上海昂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开发、制作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的设计、开发及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关联关系:闻威与立霸股份、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闻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且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与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闻威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在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嘉兴君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认购且未任职。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嘉兴君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投资完成后,其基本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嘉兴君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管理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规模:人民币13,230.00万元

  5.投资人及比例:

  ■

  6.基金存续期限:5年,可延长2年。

  7.退出机制:退出方式以标的公司上市为主,但不排除被其他上市公司/产业巨头收购,或者通过股权转让实现退出。

  8.会计核算方式: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9.投资标的:国内半导体企业或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投资于国内半导体企业。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2.存续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的期限为5年,自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首份出资缴付通知之日起算。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企业的期限可延长两次,每次延长一年。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3年,自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首份出资缴付通知之日起算。合伙企业的退出期为2年,退出期内不得开展新的投资,自投资期结束之日起至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之日。

  3.认缴出资及方式

  各合伙人总认缴出资额为¥132,3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贰佰叁拾万元整)。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认缴出资额约定。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出资应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通过之后、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缴,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亦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实缴。

  4.管理模式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委托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管理人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宋延延,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有限合伙企业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项目投后管理方案和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等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共由3名委员组成: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闻威各委派1名委员,由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的决策应经过全体委员的全票同意。有限合伙人委派代表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应被视为该等有限合伙人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管理及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其成员也不应以合伙企业之名义开展活动。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对外举债。

  5.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及其投资和其他活动的管理、控制和运营及决策的权力,该等权力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其中,涉及项目投资、退出和投后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利,由普通合伙人授权给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6.基金的收益分配机制

  有限合伙企业有可用于进行分配的项目投资收入的,首先应扣除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费用及相关税费,然后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 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收益,直至每个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额。其中,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本金包含支付给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 如有剩余的可分配资金,但剩余可分配资金不足全体合伙人相应实缴出资额按加权年化8%(单利,不计复利,下同)的利率取得的累计金额(计算范围指合伙人实缴资金收账日至收益分配日,下同),则剩余可分配金额在本期全体合伙人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若剩余可分配资金超过全体合伙人相应实缴出资额按加权年化8%的利率取得的累计金额,则先将剩余可分配资金的20%作为绩效收益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由有限合伙企业直接分别支付给普通合伙人,最后剩余可分配资金的80%部分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投资额按比例分配。

  (3)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有限合伙企业收到每笔项目投资收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约定进行分配。

  7.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作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有限合伙企业每年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占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2%的管理费。首期管理费应于有限合伙人首期实缴资金约定的到账日期起算至当年度的最末一日截止,首期管理费应于有限合伙企业完成基金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在发生后续实缴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企业应就每一笔新增的实缴资本额支付自该日起算至当年度的最末一日截止的管理费。除前述首期管理费和后续实缴支付的管理费外,管理费按年度预付,即在每年1月5日前支付上年度末所有实缴出资额对应的本年度管理费(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计费期间不满拾贰(12)个月的,管理费应根据该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从第4年开始,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有限合伙人实缴资金余额(有限合伙人实缴资金-有限合伙人已经收回的实缴出资额),且第4年及第4年之后的管理费于项目退出时一并收取,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8.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损害,并按违约方认缴出资额的10%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违约金。为本协议的目的,合伙人委派的代表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投反对票的,应不视为该合伙人的违约。

  9.争议解决方式

  因协议引起的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10.合伙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投资基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将有助于拓宽公司投资渠道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广大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标的中,嘉兴君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重大事项变更的核准登记手续。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行业环境以及基金自身管理和技术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税收、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基金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决策失误、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立霸股份作为其有限合伙人,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出资额13,000.00元人民币。

  由于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投资是否能够最终完成等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本次投资未来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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