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活动的评选对象为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券商股权投资、产业引导基金等类型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相应的管理人,同时关注上述各类投资机构的经典投资案例。
二、参评条件
报名参评“中国股权投资金牛奖”的投资机构和投资管理人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机构参评条件(非新锐投资机构) 1)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两个年度至少募集一只基金或至少有一起投资/退出案例; 2)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3)近一年无违规行为; 4)机构成立年限3年以上。 (二)、新锐投资机构参评条件 1)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两个年度至少募集一只基金或至少有一起投资/退出案例; 2)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3)近一年无违规行为; 4)机构成立年限为1年以上,3年以内。 (三)、投资精英参评条件 1)为符合机构参评条件的创业股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