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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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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0年5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唐长江、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郑海英以通讯的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87号)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10日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恩捷股份”)将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2016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 号文)核准,于2016年9月6日采取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4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3.4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783,766,8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35,999,8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747,767,000.00元。

  截止2016年9月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7248123508。

  (二)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行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71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商资产函[2018]225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购买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王毓华、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司、SHERRY LEE、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黄蜀华、张韬、高翔、何宝华、黄雨辰、胡甲东、王驰宙、蒋新民、张方、张梵、郑梅、刘卫、杜军、曹犇合计持有的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90.08%股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股份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51.56元/股,即不低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均价的90%,亦不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因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和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24.87元/股。

  截至2018年7月20日止,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王毓华、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司、SHERRY LEE、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黄蜀华、张韬、高翔、何宝华、黄雨辰、胡甲东、王驰宙、蒋新民、张方、张梵、郑梅、刘卫、杜军、曹犇已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上海恩捷股权变更手续。本公司已经取得上海恩捷90.08%股权。前述上海恩捷的股权价值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3233号)的评估结果作为依据,协议作价为人民币49.99亿元。本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023,712股。

  上述股份发行后,本次实际收到股东出资的对应股权资产人民币4,999,459,975.00元,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201,023,712.00元,出资方式为股权出资。新增股本人民币201,023,712.00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798,436,263.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430号)。

  (三)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00,000,000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433,962.26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443,396.23元后,公司此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额为1,586,122,641.5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047号《验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0年3月1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3月16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169,798.44万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万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1799号)。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止日余额系已置换尚未转出余额及结存利息。截至2020年4月1日,上述存储专户募集资金已支取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6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是公司基于上市前的市场情况和公司产能情况的背景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情况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2016年下游烟草生产企业对特种纸产品的采购模式由卷烟生产企业分配特种纸采购数量调整为由烟标印刷企业以集中招标或商业谈判的自主采购模式,卷烟配套生产企业可自行以招标方式或公开市场询价议价的商业谈判方式,将议价范围从区域扩大至全国,打破了原先的竞争格局固定份额和区域,特种纸生产企业纷纷采取积极的竞争策略例如降价等方式抢夺订单,行业格局发生变化。因上述行业政策调整导致特种纸行业形成了充分市场竞争的行业格局,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急速下降,“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若仍按照原有的规划实施该项目,可能面临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下降、投资可能不达预期目标的风险。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终止实施“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针对上市前的主营业务范围的研发需求,随着公司2018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已新增锂电池隔离膜业务,该业务技术难度甚高,锂电池制造对隔膜材料产品的特性,特别是一致性要求极高,对隔膜微孔的尺寸和分布的均一性也都有很高的要求。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将目前分散在各个下属公司的技术中心整合到一起,确保公司研发技术能够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及新产品开发能力。因此本公司终止实施将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将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10,252,772.81元【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73,116,640.61元(含银行利息收入2,445,986.56元)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37,136,132.20元(含银行利息收入1,920,022.30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2019年4月25日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用于“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止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如存在,需说明)

  截止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存在,需说明)

  2020年2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未将前次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截止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收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计算效益的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系对现有的特种纸产品生产体系进行扩建,购置相应的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改善现有设备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生产工艺实力,由于生产产品与原有产品重叠及生产的特种纸产品部分供给内部烟标产品生产的使用,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促使相关科研成果的逐步产业化,有利于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完善和综合研发实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力度,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恩捷研究院项目系本公司将分散在各个下属公司的技术中心整合到一起,确保公司研发技术能够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及新产品开发能力,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1、本公司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于2019年8月1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2019年1至8月该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达到可使用状态后产能需要逐步释放,故本公司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2019年度尚未实现承诺收益。

  2、截至2020年3月31日,无锡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尚未建设完毕。

  3、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一期)承诺效益为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利润总额,项目于2020年3月31日建成,项目建成后需要一定时间试运行及产能爬坡后才能达到稳定生产状态。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尚未完全达产。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1、购买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8年7月19日,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王毓华、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司、SHERRY LEE、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黄蜀华、张韬、高翔、何宝华、黄雨辰、胡甲东、王驰宙、蒋新民、张方、张梵、郑梅、刘卫、杜军、曹犇已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上海恩捷股权变更手续。本公司已经取得上海恩捷90.08%股权。

  2、购买资产涉及标的公司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达到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王毓华、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司、SHERRY LEE、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黄蜀华、张韬、高翔、何宝华、黄雨辰、胡甲东、王驰宙、蒋新民、张方、张梵、郑梅、刘卫、杜军、曹犇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若本次购买资产于2017年内完成,补偿期限为2017年、2018年及2019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78亿元、5.55亿元和7.63亿元。若本次交易于2018年内完成,补偿期限为2018年、2019年及2020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55亿元、7.63亿元和8.52亿元。

  本公司应当在补偿期限内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时对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当年的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的差异进行审核,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该专项审核意见应基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出具的上海恩捷备考合并报告)。净利润差额将按照净利润预测数减去实际净利润数计算,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为准。上述净利润均为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与《评估报告》中的净利润口径一致,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且应剔除因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实施股权激励计提的管理费用及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对净利润的影响)。

  (2)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64亿元,扣除非经常损益且剔除因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实施股权激励计提的管理费用及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对净利润的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75亿元,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7.63亿元,超过承诺净利润0.12亿元,完成本年度承诺净利润的101.62%。

  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至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且剔除因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实施股权激励计提的管理费用及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对净利润的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累计数为13.60亿元,承诺净利润累计数为13.18亿元,超过承诺净利润累计数0.42亿元,完成承诺净利润的103.22%。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0年2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未将前次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承诺效益为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净利润,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于2019年8月1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2019年度尚未完全实现承诺收益。

  注2: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已终止实施。

  注3:无锡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承诺效益为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利润总额,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尚未建设完毕。

  注4: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一期)承诺效益为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利润总额,项目于2020年3月31日建成,项目建成后需要一定时间试运行及产能爬坡后才能达到稳定生产状态。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尚未完全达产。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0日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0年6月1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5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5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9日9:00-17:00。

  3、 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5月2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24日下午13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87号)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案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四日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卢建凯             唐长江              郑海英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四日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卢建凯             唐长江              郑海英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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