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0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
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2020年5月23日
●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2020年6月30日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拟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披露。
一、延期披露说明
公司各子公司主要在山东和北京两地,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两地均对本地及外来人员实施不同程度的管控措施,导致会计师事务所若干审计工作及公司聘请的评估师事务所相关评估工作面临延迟,实际开展审计工作的日期较计划进场工作的日期有较大的延迟,从第三方处获取若干函证也遇到延误,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5月23日前批准报表。近期,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夜以继日的开展相关工作,但由于相关工作复杂程度超出预期,确实不能在5月23日前完成相关报告。
受疫情影响导致相关工作延迟的主要原因如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信远昊海投资有限公司(“信远昊海”),资产总额约为7.8亿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约为9%;信远昊海于2019年6月完成了对北京睿优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睿优铭集团”)60.7391%的股权收购交易,收购对价合计人民币约2.9亿元。信远昊海的净资产约为3.3亿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约8%。公司委托了第三方评估师针对该股权收购交易所涉及的并购日睿优铭集团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并购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以进行合并对价分摊,同时也委托评估师针对该收购交易产生的睿优铭集团的商誉在并购日和2019年末进行减值测试评估。截至目前评估工作受疫情影响尚未完成,该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结果可能对公司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较大。
睿优铭集团主要以线下培训业务为其主营业务,截至目前尚未恢复营业,故较多评估工作事项未能按期进行。会计师事务所在获取上述评估报告后亦需进一步执行相应审计和复核工作,因此审计进度受到影响,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无法按期出具审计报告。
二、当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函证程序尚未完成;同时与收购睿优铭集团相关的审计程序也尚未完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科目均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应对措施及预计披露时间
为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公司全力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同时公司积极联系相关的银行、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沟通函证情况,亦积极联系第三方评估师沟通评估情况。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预计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经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公司于临时公告中陈述的与年度报告审计有关的事项属实。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9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和2020年5月22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 2020-023)和《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0-02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只有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不设置总议案,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关于“正文中的三、提案编码,附件一中的一、网络投票的程序,附件二中的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中有误,具体更正如下:
原文: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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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附件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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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附件一: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附件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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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公司对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