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2020-020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或“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5名监事全部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三项决议:
1、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1万元(含税)。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分支机构及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注销关闭公司的分支机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顺德船厂和分公司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机电分公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2日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2020-02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1万元(含税)。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22)。
2、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分支机构及分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分支机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顺德船厂(以下简称“顺德船厂”)和分公司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机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机电”) 盈利能力较弱,相关生产业务已退出,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同意注销关闭顺德船厂、南海机电。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20-022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21万元(含税),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含税)。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0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北京,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系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4100余名,其中合伙人112名,注册会计师1200余名,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近百名。注册会计师中,绝大多数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亿元,净资产8629万元。2019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6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6-2019年度,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6次行政监管措施,主要为监管谈话和警示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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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业经历:从2011年3月至今,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贷款委员会委员,多次参加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贷款项目评审;长期服务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的年度决算审计;方兴科技、九有股份、唐山汇中、凤凰光学、杰赛科技、中船防务、中国船舶和ST电能等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具有丰富的央企会计报表审计、IPO、央企重组改制、上市公司审计、财务管理咨询经验以及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质量复核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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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业经历:复核部高级经理。主持过碧水源,中电广通等大型项目,会计、证券、金融、税务等专业知识丰富,在担任复核部经理期间对项目底稿、报告进行专业复核并提出意见、建议。
(3)技术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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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业经历:技术标准部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有20年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批资深会员。主要从事项目质量复核及技术标准工作,负责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包括制造企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审计执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项目重大疑难问题的咨询与风险控制,组织开展所内外会计、审计前沿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企业内部控制及财务与管理方面的咨询。在案例实证分析与理论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造诣。
(4)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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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业经历:主审九有股份、长安汽车、唐山汇中、中船防务、中国船舶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和重大资产重组,具备丰富的央企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先后主审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等央企以及部分二级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其他专项;首钢总公司和北京新兴房地产公司财务管控专项审计,工信部节能惠民产品核查、卫生部“十一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审计;连续7年担任中船集团项目现场负责人,其中近3年担任中船集团主审现场负责人。
2、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受聘为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昕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冯发明、技术标准合伙人王微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宗谅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6-2019年度,也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21万元(含税),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含税),合计151万元(含税)。2020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下降20.52%,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20年3月完成出售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后丧失其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工作量相应减少。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信的职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A股和H股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具备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能够满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大信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大信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5、本次聘请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中船防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船防务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船防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意见;
4、中船防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5、中船防务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0-02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2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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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7日发布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59.97%股份的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船防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船防务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中船防务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临时提案为普通决议案,且不涉及累积投票。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船舶大厦15楼本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2日
至2020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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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及议案6已获得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召开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已获得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召开的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通过;上述议案7已获得本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召开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有关文件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comec.cssc.net.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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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