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1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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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谢春林先生主持会议。鉴于防控新冠疫情的需要,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2人,副董事长解正林先生、宋德星先生,董事苏新刚先生、赵耀铭先生、邓伟栋先生、田晓燕女士,独立董事张良先生、曲毅民先生、吴树雄先生、权忠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孔康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刘威武先生、副总经理闫武山先生、副总经理徐晖先生、副总经理丁磊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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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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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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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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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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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1-4月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备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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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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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追加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单项超额部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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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蛇口友联船厂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船舶修理等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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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议案名称: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油品运输、燃料油采购等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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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议案名称: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招商局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燃料油及相关服务供应及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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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议案名称: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物料备件供应及船用设备代理等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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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议案名称: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深圳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发生船员管理或代理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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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议案名称: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货物运输、相互出租船舶、港口使用、船员管理等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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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议案名称: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货物运输及船舶出租等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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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议案名称: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等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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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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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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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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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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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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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同意香港明华为其子公司与宝钢集团签署COA协议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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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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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32.5万吨VLOC合资项目融资担保事项变更担保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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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在关联方订造4艘多用途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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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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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2、 本次会议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8、9.01、9.02、9.03、9.04、9.05、9.06、9.07、9.08、18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对议案8、9.01、9.03、9.04、9.05、9.06、9.07、9.08、18回避表决;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议案9.02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建伟、姚嘉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