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吕仁高先生、吕成杰先生、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文化”)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巨龙控股、巨龙文化于2019年5月3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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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上表中“减持比例(%)”计算分母为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即1,836,397,331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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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计算分母为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即1,836,397,331股。
2、上表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巨龙控股、巨龙文化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近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