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
3、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懿德路519号浦东软件园三林园区1号楼3楼。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侯郁波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76,427,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686%,其中中小投资者2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05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5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264,021,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99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4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9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5,314,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5974%;反对980,0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3545%;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481%。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4,9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4654%;反对1,344,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4865%;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481%。
3、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4,93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4592%;反对1,361,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4927%;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481%。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4,93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4592%;反对1,361,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4927%;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481%。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93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4592%;反对1,361,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4927%;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4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1,563,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8.5529%;反对1,361,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4286%;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185%。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938,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4611%;反对1,356,5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4907%;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4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1,56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8.5935%;反对1,356,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3880%;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185%。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938,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4611%;反对1,356,5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4907%;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481%。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93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4592%;反对1,361,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4927%;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4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1,563,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8.5529%;反对1,361,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4286%;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185%。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320,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5993%;反对974,7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3526%;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48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938,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4611%;反对1,356,5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4907%;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481%。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938,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4611%;反对1,339,5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4846%;弃权1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5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名称:朱奕奕、郝明骋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