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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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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事前填报《来访人员备案申请表》,包括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近一个月出行情况途径地(详细列式到村镇);进行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21 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20 年4月30日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3.独立董事选举

  1)梁融先生

  14.非独立董事选举

  1)张扬羽女士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9、议案11至议案1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9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因涉及董事、监事薪酬,所有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股东大会表决。上述议案1至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7系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议案9系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议案11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1表决通过是议案12至1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若议案11表决通过,根据审议通过之《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3、14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1人,非独立董事1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若议案11表决通过,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以及审议通过之《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桃子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特别提示:议案11表决通过是议案12至1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13、14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须于2020年5月20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35;电话:0755-23900666;邮件:stock@sz002141.com。

  (4)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于2020年5月18日16:30之前填报《来访人员备案申请表》,包括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近一个月出行情况途径地(详细列式到村镇);并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如未提前填报、未提前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丹妮 电话:0755-23900666 邮件:stock@sz002141.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1

  2.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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