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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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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郭淑芹

  3、会议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10:00

  4、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以该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以及《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会议权益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公司未偿还的债券总张数为 24,074,690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2,504,541张,合计持有的债券面值总额250,454,100元,占公司未偿还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总张数的10.40%。

  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上述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律师确认,上述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33)。

  2、表决结果:同意2,504,541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弃权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的条件。据此,上述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姗姗、王中乾

  3.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股东大会的主持人:郭淑芹女士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5)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171】人,代表股份数【401,242,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99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数【389,641,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165】人,代表股份数【11,601,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75】%。

  9.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

  注:1.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注:1.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董事2019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2019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关于监事2019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2019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2019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姗姗、王中乾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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