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1,5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2号第SD22003M028A期结构性存款产品、渤海银行【S20037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光大银行2020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二十三期产品5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5月14日、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5月13日、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5月12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购买理财产品协议。上述理财产品现已全部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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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理财产品赎回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收益,计入2020年度的投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最终会计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在前述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1.57亿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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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总理财额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理财额度。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