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6号公司50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福君
6、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7,846,37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02,960,467股的比例为35.2575%;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45,29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2,960,467股的比例为0.1202%。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3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27,54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2,960,467股的比例为0.1746%;其中,中小股东3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27,54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2,960,467股的比例为0.1746%。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9,073,91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2,960,467股的比例为35.4321%;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72,83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2,960,467股的比例为0.2949%。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49,069,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2%;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49,069,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2%;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49,069,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2%;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49,069,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2%;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8,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81%;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2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249,069,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2%;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249,069,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2%;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8,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81%;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2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49,069,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2%;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8,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81%;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2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