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五矿稀土 公告编号:2020-031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15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由董事刘雷云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了一名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刘雷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了一名非独立董事。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刘雷云先生
委员:王涛先生、邓楚平先生、李星国先生、栾政明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
主任:胡燕女士
委员:王涛先生、邓楚平先生、李星国先生、栾政明先生
(三)提名委员会
主任:栾政明先生
委员:刘雷云先生、吴世忠先生、李星国先生、胡燕女士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李星国先生
委员:邓楚平先生、吴世忠先生、栾政明先生、胡燕女士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刘雷云先生简历
刘雷云:男,1965年7月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本科,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2003年清华大学工商管理EMBA。曾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担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五矿稀土 公告编号:2020-030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有新提案提交表决:公司控股股东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235,228,6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98%)于2020年4月30日提出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4:50。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由董事王涛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417,085,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888,981股的42.52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93,153,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888,981股的40.08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23,931,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888,981股的2.440%。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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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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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听取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李星国先生、栾政明先生、胡燕女士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锐莉律师、晁卓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