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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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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资产”)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金圆控股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认购公司股票23,881,773股(首发后限售股),锁定期三十六个月。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开源资产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经超过50%但未达到80%,金圆控股在其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告知函》中,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不存在所持公司5%以上的质押股份发生延期或平仓风险等情况。

  (2)金圆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其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

  (3)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备必要的资金偿付能力。

  (4)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金圆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告知函》;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雪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39,898,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8%)的公司股东赵雪莉女士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6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赵雪莉

  2.持股情况:截至2020年05月15日,赵雪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9,898,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8%),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898,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8%),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赵雪莉女士个人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2019年05月07日,赵雪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金圆控股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01%),并于2019年0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19年05月08日,赵雪莉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金圆控股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98,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7%)。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赵雪莉女士拟减持不超过4,500,000股公司股票,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3%(“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价格区间:本次减持未设置价格区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赵雪莉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赵雪莉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赵雪莉女士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赵雪莉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赵雪莉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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