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0-03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20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会董事12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董事徐五七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吴和平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军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龚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杨军先生
委员:杨军先生、龚华东先生、徐五七先生、蒋培进先生、王昶先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汪莉女士
委员:杨军先生、龚华东先生、汪莉女士、姚禄仕先生、王昶先生、刘放来先生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姚禄仕先生
委员:姚禄仕先生、汪莉女士、王昶先生、刘放来先生、周俊先生、吴和平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王昶先生
委员:王昶先生、姚禄仕先生、汪莉女士、刘放来先生、龚华东先生、胡新付先生
(5)董事会内控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蒋培进先生
委员:丁士启先生、蒋培进先生、姚禄仕先生、汪莉女士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聘任蒋培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经总经理蒋培进先生提名,聘任刘道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董事长杨军先生提名,聘任吴和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吴和平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62-5860159
传真号码:0562-5861195
电子邮箱:tlyswhp@126.com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杨军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2010年7月至2012年9月任铜陵有色董事、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铜陵有色党委书记;2014年7月至2014年8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铜陵有色党委书记;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4年8月至今任铜陵有色董事长。
杨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龚华东先生: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0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5年2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12月24日至今任铜陵有色副董事长。
龚华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培进先生:1970年3月出生, 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电气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任铜陵有色国贸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铜陵有色上海国贸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2年5月至2015年9月任金威铜业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有色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2017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铜陵有色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铜陵有色党委书记、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铜陵有色董事。
蒋培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6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道昆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采矿高级工程师。2011年2月至2014年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副总工程师、专家委成员,铜陵有色安全环保部部长;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副总工程师、专家委成员,铜陵有色生产机动部部长;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任铜陵有色副总经理、生产机动部部长;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铜陵有色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生产机动部部长;2019年1月至今任铜陵有色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道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和平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任铜陵有色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室主任;2016年1月至今任铜陵有色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室主任;2008年11月至今任铜陵有色董事。
吴和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7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20-03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一次监事会于2020年5月15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明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成员选举,会议一致同意陈明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主席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5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陈明勇先生: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5年8月任有色控股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15年8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及工会主席,铜陵有色监事会主席。
陈明勇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蒋培进先生、刘道昆先生、吴和平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蒋培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道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吴和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姚禄仕 刘放来 汪莉 王昶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