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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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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3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名,代表公司620,168,265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772%。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430,9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73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37,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9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20,144,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1594%;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5%;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8302%。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19,99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6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4.0319%;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5.9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0,020,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1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4.8620%;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5%;弃权1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5.1275%。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19,99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6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4.0319%;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5.9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0,144,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1594%;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5%;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8302%。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19,99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6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4.0319%;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5.9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0,020,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1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4.8620%;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5%;弃权1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5.1275%。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99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6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4.0319%;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5.9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144,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1594%;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5%;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830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99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6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4.0319%;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5.9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682,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2,3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1%;弃权1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3.2966%;反对2,3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81.5759%;弃权1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5.1275%。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99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6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4.0319%;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5.9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144,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1594%;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5%;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830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舜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雷达、孙小茹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7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7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舜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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