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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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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公告编号:2020-2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李民吉董事长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3人,王洪军副董事长,马晓燕、邹立宾、张巍、肖微、王化成、杨德林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11人,出席8人,华士国、祝小芳、孙彤军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宋继清出席会议;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关文杰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本公司2019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56.92亿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94亿元,提取一般准备36.71亿元,向优先股股东分配2019年度股息8.40亿元,向永续债投资者支付2019年度利息19.40亿元,按总股本15,387,223,983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2.49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38.31亿元。2019年度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为733.16亿元。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国内及国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2020年度审计、2020年中期审阅、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审计服务等,总费用不超过800万元。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金融债券规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含存续期债券)不超过上年末总负债(集团口径)余额的10%,在决议有效期内分阶段、分期次实施。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金融债券的发行(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以及在金融债券存续期内办理债券兑付等与金融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监管要求的范围之内。

  表决情况:

  ■

  9.00、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397.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7.50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612.58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72.58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9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50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

  ■

  9.04、议案名称: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177.05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7.05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

  ■

  9.05、议案名称:对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205.14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9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14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2019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1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119,915,294股股份,对议案9.01回避表决;股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75,906,074股股份,对议案9.02回避表决;股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563,255,062股股份,对议案9.03回避表决;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07,198,116股股份,对议案9.04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1项议案全部获得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冬梅、程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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