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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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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基金公司与北京一中院
合作机制显实效
□本报记者 昝秀丽

  □本报记者 昝秀丽 

  

  投保基金公司消息,5月15日,正逢第二届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共同建立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中国投资者网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解决平台”,投保基金公司受北京一中院的委托,运用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对投资者诉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开展线上调解。经由投保基金公司的专业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意愿并初步签署调解协议。

  近年来,投保基金公司与北京一中院紧密合作,完成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诉调解的案件约550件,为投资者实现赔偿调解金额8500余万元。

  投保基金公司与北京一中院围绕“一对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建立了多层次合作机制,共同探索实践特色化的“示范判决+委托调解+共管账户”的调解模式,开创并积累了诸多有益的经验做法。一是积极实践“示范判决+委托调解”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大规模证券纠纷的快速解决。二是开创“共管账户”调解赔付模式,保障投资者及时获赔。三是针对损失计算等疑难问题密切协作,提供权威专业支持。四是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构建多层次诉调协作机制。

  近年来,投保基金公司和北京一中院在证券群体性纠纷多元化解领域紧密合作,取得了良好的实效。投保基金公司依托自身地位优势、数据优势、系统优势、团队优势和实践优势,不断探索新的诉调对接工作格局。投保基金公司还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北京高院、上海金融法院、杭州中院等11家法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实践“示范判决+委托调解”模式。迄今为止,已成功调解案件千余件,完成涉案金额1.25亿元。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积极利用在线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全部案件开展线上调解,仅疫情期间,就完成376户调解相关工作,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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