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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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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刘振东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朱奇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聘任和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贷款融资预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预计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报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表决的议案中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是议案9。在表决议案9时,关联股东刘振东、于江水、宋建波、南山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振涛、刘占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发出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振东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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