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0-038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4、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比亚迪持有合力泰总股数为346,360,994股,占合力泰总股数的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申请在公司将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新)》、《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提案经公司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五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文开福先生。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1,359,95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的43.64%。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347,696,626股,占总股本3,116,416,220股的43.24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259,5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934%。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9,940,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7,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二)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9,941,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8,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9,941,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8,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9,941,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8,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五)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8,449,1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反对1,507,0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8%;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965,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25%;反对1,507,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关于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8,448,1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1%;反对1,507,0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8%;弃权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964,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14%;反对1,507,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75%;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七)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9,942,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9,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9,941,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8,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九)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5,861,0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1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8,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9,941,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8,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一)审议《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向公司股东电子信息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40,844,8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3%;反对1,391,62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7%;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0,081,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86%%;反对1,391,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二)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9,941,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8,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7名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1选举陈贵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359,480,715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1,458,502股。
1.2选举黄旭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359,503,715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1,020,517股。
1.3选举郑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359,504,650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1,021,452股。
1.4选举林伟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359,503,715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1,020,517股。
1.5选举苏其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359,503,714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1,020,516股。
1.6选举马晓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359,503,715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1,020,517股。
1.7选举王永永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359,503,715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1,020,517股。
根据上述投票结果,上述七名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4名独立董事的提案
2.1选举李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282,402,775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13,919,577股。
2.2选举徐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592,430,903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323,947,705股。
2.3选举林立永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282,402,775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13,919,577股。
2.4选举严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282,402,775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13,919,577股。
根据上述投票结果,上述四名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四)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议案》
1、选举王佐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359,806,007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1,322,809股。
2、选举吴彬彬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1,359,600,015股;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91,116,817股。
根据上述投票结果,上述两名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十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新)》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9,941,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8,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0-03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文开福、陈贵生、金波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0]18号),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合力泰存在以下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
2019年11月25日,合力泰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在福建省产权交易网挂牌出售其持有的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9.5632%股权。2019年12月24日,江西合力泰与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交易作价533,300,000元,本次股权转让预计产生投资收益占合力泰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69%,该交易预计对合力泰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但公司直至2019年12月31日才对外披露,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文开福作为公司董事长,陈贵生作为公司总裁、金波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合力泰及文开福、陈贵生、金波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现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文开福、总裁陈贵生、董事会秘书金波于2020年5月29日9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0-03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关于推荐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推荐职工代表监事的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在山东省沂源县南外环89号公司联合会堂召开。应到职工代表 836 名,实到 832 名职工代表。
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讨论,一致推荐李德军先生出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德军先生将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
李德军先生简历如下:李德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17年12月04日至今任山东合力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德军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402,508股。李德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 2020-03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4:00采用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贵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陈贵生先生个人简历详见2020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3名
主任:陈贵生
委员:黄旭晖、郑澍
2、提名委员会:3名
主任:林立永(独立董事)
委员:苏其颖、徐波(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3名
主任:严晖(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林伟杰、李璐(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
主任:徐波(独立董事)
委员:陈贵生、李璐(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陈贵生先生为公司总裁,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陈贵生先生个人简历详见2020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郑澍先生、王永永先生、马晓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郑澍先生、王永永先生、马晓俊先生个人简历详见2020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郑剑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郑剑芳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资金管理部部长兼财务管理部部长,深圳市天汇金源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方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郑剑芳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因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尚未有合适人选,暂由公司董事长陈贵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陈贵生先生个人简历详见2020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陈贵生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
电话:0796-8979613
电子邮件:chenguisheng@holitech.net。
表决结果:同意11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管人员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同意聘任陈贵生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同意聘任郑澍先生、王永永先生、马晓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郑剑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陈贵生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八、审议《关于聘任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江业杭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江业杭先生简历如下:
江业杭,男,汉族,1983年出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审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审计稽核部部长助理。
江业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
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九、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海元先生、李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陈海元先生、李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陈海元先生、李谨先生简历如下:
陈海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毕业于云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年10月至今任职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海元先生持有公司3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海元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沂源县城南外环89号
电话:0533-2343868
传真:0533-2343989
电子邮件:chenhaiyuan@holitech.net。
李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曾任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李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
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谨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
电话:0796-8979766
传真:0796-7088855
电子邮件:lijin@holitech.net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 2020-04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监事会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4:00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推选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王佐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任职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王佐先生个人简历详见2020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