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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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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郑刚、尹晨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朱建根董事委托朱剑董事、黄艳董事委托范力董事长参会并代为表决),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东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东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4.8亿人民币或等值港币。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增资的相关手续,并根据东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具体的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增资尚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或履行相应备案手续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续聘一年,审计服务费为136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及会议议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适时确定并发布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

  安永华明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安永华明曾于2020年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签字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赵英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7年执业经验,在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顾珺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1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8年执业经验,在银行、证券及资产管理行业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无兼职。

  项目签字会计师王卓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5年执业经验,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银行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项目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0年度审计服务费为13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2、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续聘一年,审计服务费为136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四)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孙中心董事、黄艳董事、朱建根董事、郑刚董事、尹晨董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2人,沈光俊监事、唐烨监事、郦美英监事、马晓监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冯恂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2议案名称:向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4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5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6议案名称:上市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7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8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10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 该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6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3、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钱大治、王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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