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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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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0-012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及批准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预计年审费用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及批准了《关于受让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87,483.48万元受让海信集团持有的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20)第10169号》,所确认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87,483.48万元为基础,董事会对评估相关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本次交易采用的评估方法、计算模型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合理,经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四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关联董事程开训先生、周厚健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及批准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 2020年6月5日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0-010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3)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①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②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③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④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4)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5)承办分支机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青岛分所”)具体承办。信永中和青岛分所成立于2007年9月,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5号甲华银大厦27层,已取得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3701)。信永中和青岛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以及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签字合伙人胡佳青先生,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守心女士。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多年从事证券业务的从业经历和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签字合伙人胡佳青先生简介

  ①执业资质: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②从业经历:胡佳青先生现任信永中和审计合伙人,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和年报审计服务,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包括: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H股)、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华纺股份有限公司(A股)、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A股)。

  ③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年限:自1995年至今,胡佳青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已超过25年。

  ④是否兼职:否

  (2)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简介

  ①执业资质: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②从业经历:汪洋先生1999年至今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1995年从业以来,一直从事与审计、财务、投资相关的业务及管理工作。在从业期间主持负责过上市公司的IPO审计、年度审计、收购审计项目主要包括有: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A+H股)、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股)、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B股)、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

  ③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年限:自1995年至今,汪洋先生从事证劵服务业务已超过25年。

  ④是否兼职:否

  (3)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守心女士简介

  ①执业资质: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

  ②从业经历:张守心女士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张守心女士自从业以来,曾为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拥有比较丰富的上市公司等项目的服务经验,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包括: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A股)。

  ③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年限:自2005年至今,张守心女士从事证劵服务业务已超过15年。

  ④是否兼职:否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4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 万元,与 2019 年度相比增加20万元。2020年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时为确保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其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如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审议情况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0-012)。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0-01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公司监事长。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及批准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9年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鉴于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及公司审计事务的连续性,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 审议及批准《关于受让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方案切实可行,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方法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5 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0-014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5日

  至2020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请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4月30日《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0-002)、《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20-003)、《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05)、《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0-006)、《委托理财公告》(临2020-00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0-008),2020年5月6日《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告》(临2020-009),以及2020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0-010),《关于受让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0-011)。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第一步:预约登记

  请有意参会的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将下述有效证件传真至(0532)83889556办理预约登记。上述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账户卡,自然人持身份证等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持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等授权证明文件。上述有效证件须为原件,自然人须签字,法人须盖公章。

  第二步:现场登记

  请股东及其代理人持上述有效证件原件在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13:00-13:30)办理现场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部门:证券部

  (二)联系电话/传真:(0532)83889556

  (三)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0-01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7,483.48万元受让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持有的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子科技公司”)100%股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海信集团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不含本次),亦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同类交易。

  ●本次受让智能电子科技公司10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基础设施和实验环境,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研发基础设施和实验环境,从而为核心技术能力提升提供保障,因此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7,483.48万元受让海信集团持有的智能电子科技公司100%股权,以间接取得其持有的崂山研发中心的相关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产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海信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金额87,483.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0%,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5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海信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企业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

  4、法定代表人:周厚健

  5、注册资本:80,617万元

  6、经营范围: 国有资产委托营运;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视机、冰箱、冷柜、洗衣机、小家电、影碟机、音响、广播电视设备、空调器、电子计算机、电话、通讯产品、网络产品、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服务;技术开发,咨询;自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产权交易自营、经纪、信息服务;工业旅游;相关业务培训;物业管理;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餐饮管理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停车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100%。

  8、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03亿元

  总资产:186.39 亿元

  净资产:126.40亿元

  净利润:6.18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87,545.98万元

  4、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9号B座3层

  5、成立时间:2020年04月10日

  6、经营范围: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开发及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餐饮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停车服务(依据公安部门核发的《经营性停车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0QDA40155),截止2020年4月30日,智能电子科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智能电子科技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成立,故无2019年度数据;2020年净利润为负,是由于智能电子科技公司注册成立发生的开办费。

  (二)标的公司权属状况说明

  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为智能电子科技公司担保、委托智能电子科技公司理财,以及智能电子科技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 智能电子科技公司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

  (一)标的公司资产的构成

  标的公司资产主要为坐落于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9号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目前主要供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研发所使用,相关资产明细如下:

  ■

  (二)标的公司的定价

  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20)第10169号》,所确认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87,483.48万元为基础,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04月30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加1.15万元,具体评估假设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定价经交易双方协商,以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签订方

  1、转让方: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受让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87,483.48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乙方应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5日内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的51%,即44,616.57万元人民币;剩余款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

  3、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除法定不可抗力情况外,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做出虚假的陈述与保证,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为索赔支出的律师费、办案费、调查费、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而解除。

  4、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通过取得智能电子科技公司100%股权而间接拥有其持有的崂山研发中心部分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产权。由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原先通过向海信集团租赁的形式使用前述物业,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取得的资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研发基础设施及实验环境,公司可根据未来产业发展和提升研发能力的需要对物业进行改造,统筹安排研发设施设备,创造更好的研发条件,推动公司研发资源共享,提升效率。

  (三)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八人、实际到会董事八人。会议以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程开训先生、周厚健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内容并发表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参考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确定,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本次拟签署的协议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内容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所述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研发能力,提升整体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本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零。

  八、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暨独立意见

  (三) 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四)《股权转让协议》

  (五)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六)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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