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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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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69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先生主持,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4,270.3061万股(含34,270.3061万股)。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Q1=Q0×(1+N+P-M)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为每股新增限制性股票数;M为每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满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1,269.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编制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编制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并对该影响进行了风险提示,同时制定了关于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2020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7、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议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定价方式、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报材料;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5)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等有关的其它事项;

  (9)授权董事会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8、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9、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董事会将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10、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组合额度美元3,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2020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73)。

  1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2020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74)。

  1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20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75)。

  三、备查文件

  1、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70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继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4,270.3061万股(含34,270.3061万股)。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Q1=Q0×(1+N+P-M)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为每股新增限制性股票数;M为每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满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1,269.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编制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编制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并对该影响进行了风险提示,同时制定了关于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2020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议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定价方式、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报材料;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5)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等有关的其它事项;

  (9)授权董事会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9、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董事会将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组合额度美元3,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71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以下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号)等法律法规,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拟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11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01,269.35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1%,即不超过342,703,061股(含本数)(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本次发行前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前总股本数3,115,482,375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变化。

  6、根据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370.1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733.60万元。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2019年度增长10%;(2)较2019年度持平;(3)较2019年度减少10%。

  7、未考虑公司2020年度分配利润的影响。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规定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紧紧围绕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在发挥既有优势的基础上,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而做出的经营决策,是现有业务的规模扩张和深度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具有一致性、连贯性。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市场份额、扩大品牌影响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持续的技术自主研发与创新

  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坚持注重自主研发与创新,先后成立了软件研究院、企业管理研究院,参与了多个软件和系统集成专业技术委员会、联合实验室和合作研发机构,建立了博士后工作站、雄安全球研发中心、区块链技术研究院、医疗大数据和AI研究院等,汇集了大量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及技术创新能力的人才。

  (二)丰富的产品及服务

  公司基于近二十年来在各行业积累的经验与市场优势,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支撑,逐步构建完善的产品及服务生态圈,在全国拥有80余家分支机构,产品及服务涉及多个行业,项目涵盖多种产品及解决方案,已为数千个用户提供了优秀的软件和信息系统解决方案。

  (三)深度的市场理解与精准的产品定位

  企业软件市场的特点是客户需求个性化、产品质量要求高、技术水平更迭快,深度的理解市场需求对企业软件提供商至关重要。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行业的深耕细作,全面地了解市场形势、捕捉市场份额,通过与客户及时深度沟通和多渠道的信息反馈机制,公司的产品有效地定位于满足行业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经过多年来不断的积累与完善,公司已建立了系统的产品迭代流程,根据反馈信息对产品进行持续优化、升级,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的质量。

  (四)稳定的上下游资源

  在上游资源方面,公司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体系,通过与一流战略合作伙伴在最新技术与产品领域进行的深入合作,有力地提升了公司议价能力与综合竞争力。目前,公司通过与国内外核心部件供应商保持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增强公司自身与供应商价格、供货周期、后续服务谈判能力,以此为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产品及服务。

  在下游资源方面,公司作为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与客户长期保持沟通合作,提供持续服务,因而对客户业务现状、发展趋势和本质性需求有着其他竞争者无法比拟的深刻了解,能够及时发现下游客户的需求,不断纵向深耕业务。公司所拥有的客户在广度、深度上都具有明显优势,已形成了一定的网络效应,同时良好的客户口碑也为公司创造了交叉营销的机会。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同时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具体的措施包括:

  (一)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经营效率,加强对研发、采购、销售等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72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最近五年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5年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审核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情况如下:

  ■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情况如下:

  ■

  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针对上述监管函,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并组织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及规则;公司不存在因上述问询函和监管函涉及事项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除上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问询函及监管函外,公司最近五年没有其他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73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子公司沈阳普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沈阳普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沈阳普林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569427615J

  3、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2号昂立信息园A座406室

  4、成立日期:2011年3月23日

  5、法定代表人:吕波

  6、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无。一般项目:软件技术开发;应用软件服务;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经营和禁止经营的除外);信息系统集成和服务;计算机、软件和计算机辅助设备、通信设备及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增资前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沈阳普林科技有限公司99%股权,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沈阳普林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

  二、增资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完成后,沈阳普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公司持有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进一步提升沈阳普林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综合实力,增强了业务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远的规划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监督沈阳普林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增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增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7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即墨东华软件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即墨东华软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C5L5BX5

  3、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省级经济开发区蓝色新区鹤山路北龙山路东

  4、成立日期:2016年1月15日

  5、法定代表人:董滨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即墨东华软件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9、经营范围: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公共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承接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及数据中心计算机系统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法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即墨东华软件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二、本次注销的目的及影响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后续经营计划,以及即墨东华软件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对即墨东华软件有限公司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即墨东华软件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75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6月1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日当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0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2.06 限售期安排

  2.07 上市安排

  2.08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需逐项表决。

  上述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0年5月29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健、张雯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

  邮政编码:100190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065;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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