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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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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连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7,440,1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2001%。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6,737,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2816%。

  2、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702,1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9185%。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1%。

  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67,440,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7,440,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7,440,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7,440,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67,440,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7,438,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0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67,438,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0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67,438,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0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7,440,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67,438,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0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六名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需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1.1、选举刘连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6,73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0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2、选举卢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6,73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0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3、选举赵利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6,73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0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4、选举何元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6,73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0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5、选举范纬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6,73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0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6、选举封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6,73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0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三名独立董事的选举需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2.1、选举廖朝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6,73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0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2、选举师海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6,73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0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3、选举王桂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6,73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0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下两名监事的选举需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3.1、选举刘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代表;

  同意56,73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0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2、选举关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代表;

  同意56,73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0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汪平斌律师、贝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贺世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贺世宏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贺世宏女士将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监事代表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6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履历:

  贺世宏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至2016年曾任河北省新乐市邯邰学区教师。2016年至今任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员,兼任公司工程中心实验室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世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贺世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0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封华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刘连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刘连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何元杰女士、张小富先生(ZHANG XIAOFU)、朱吉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董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程占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王富斌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何嘉雄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0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刘国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代表。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刘连军(董事长)、卢峰、赵利华、何元杰、范纬中、封华

  独立董事:廖朝理、师海霞、王桂玲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提名委员会委员:师海霞、王桂玲、刘连军,师海霞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廖朝理、师海霞、何元杰,廖朝理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桂玲、师海霞、赵利华,王桂玲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刘连军、何元杰、师海霞,刘连军为主任委员;

  三、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股东监事代表:刘国栋、关平

  职工代表监事:贺世宏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刘连军先生为公司总裁;何元杰女士、张小富先生(ZHANG XIAOFU)、朱吉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程占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富斌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何嘉雄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附件:

  1、刘连军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获“2011年度广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第二届及第三届副会长。曾任河北省承德市机械电子工业管理局审计科副长,珠海经济特区百森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珠海高新区森瑞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创立本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2、何元杰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匈牙利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珠海高新区森瑞化学建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供应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自2006年起,历任公司供应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市场营销中心总监,兼任子公司中山红墙、红墙销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陕西红墙董事。

  3、张小富先生(ZHANG XIAOFU),1964年生,加拿大国籍,高级研究员,研究生学历,曾于1992年4月-1999年12月,在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学院功能高分子研究室任讲师、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高分子表面活性剂合成及应用;2000年1月-2003年12月,在加拿大舍布鲁克大学(Universite de Sherbrooke)化学系进行博士学习研究,研究课题《梳型聚羧酸减水剂工作机理与结构模型》;2004年1月至2012年11月,在德国Ruetgers Group所属Ruetgers Polymers Ltd.任首席科学家、高级研究员、新产品研发及工业放大项目经理,主要研究项目包括各种功能梳型聚羧酸盐减水剂的合成、应用研究及技术工业化、用100%的萘油合成聚萘磺酸盐减水剂、水处理剂-聚环氧琥珀酸的合成及技术工业化等。曾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成员,兼任子公司河北红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朱吉汉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研究生同等学力,中级会计师。曾任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TCL家用电器(景德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奥美特集团内审部经理。2010年6月至2012年7月,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职务。2012年8月至2018年12月28日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9月13日至2019年1月17日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子公司深圳红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5、董杰先生,1972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担任青岛金王集团财务副总监,2014年4月至2016年5月担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先后担任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投资总监兼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6、程占省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自2012年10月至今,程占省先生先后任职公司法务助理、办公室主任、行政法务中心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副总裁,参与了公司IPO项目。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法务总监,兼任子公司红墙投资监事。2015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7、王富斌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土畜产公司会计。2008年起历任公司供应部经理、供应中心总监,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8、何嘉雄先生,1993年生,财务管理学本科。曾任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公司证券事务经理。2017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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