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9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以专人送达、传真或者邮件方式等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0-040号”。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0-041号”。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0-042号”。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0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收票据或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等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一般结算账户。该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操作流程
对于公司就本次董事会后在上述金额限定范围内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收票据或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必须依募集资金使用规定、流程办理,否则不预置换。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帐,每周将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集资金项目的清单汇总后送财务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并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确认无误后,进行转账置换。
(三)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任何资金。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向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是以真实交易为背景,不违反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拟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3、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我们审阅并查询了会议文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1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3.3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短期(不超过1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5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792,690,000.00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308,571,100.00元,募集现金484,118,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现金部分为人民币473,776,491.1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的天健验〔2020〕8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3、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的风险,现金管理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信息披露
在执行时,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一年以内的低风险型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产品可能存在市场 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因素影响,现金管理产品 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等,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无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2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编号:临2020-043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到会监事的审议,会议以计名和书面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2020-044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9.11%股份的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5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关于向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建议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0-041号”、“临2020-042号”)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5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20年5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