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披露了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数量不超过2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股东红塔创新的《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数量为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截止2020年5月15日,红塔创新于2019年10月25日公布的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为零。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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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预先披露了红塔创新的减持计划,并按规定披露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红塔创新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红塔创新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意向或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