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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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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0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14:00在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石爱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一致推选董事、总经理尚寿鹏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总数255,792,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09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54,713,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87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07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112%;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1,07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112%。

  3.公司部分董事以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55,678,6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96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761%;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23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55,678,6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96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761%;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23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255,678,6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96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761%;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23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255,678,6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96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761%;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23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255,678,6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96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761%;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23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255,678,6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96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761%;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23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6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761%;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39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96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761%;11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23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华女士、石金星先生、刘志军女士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 2019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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