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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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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0-024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书面传签、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0年5月14日。本行已于2020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因本行股东北京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质押率超过其持有股份的50%,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行公司章程,限制北京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名董事温洪海先生的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银保监会口径下的关联方,本次关联交易属银保监会口径下的重大关联交易。本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提请召开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本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股东大会通知,具体详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0-025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10:00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6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四楼404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

  至2020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行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上述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行届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本行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或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份的50%时,不得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发布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请签署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1),于2020年6月9日(星期二)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A股股东出席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8日。

  2.出席登记方式及提交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出席会议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授权的决议)复印件,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下同)复印件,现场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除营业执照外)的原件;

  自然人股东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参会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除营业执照外)的原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自然人股东应提交:自然人股东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除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外)的原件。

  (3)应提交本行的文件请于上述登记时间内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

  (4)签署授权委托书后,股东仍可凭前述所列的相应文件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若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并投票,则视为其已终止委托,其原代理人所持的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无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6号

  邮政编码:400023

  联系人:郑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86 23)61110841

  (+86 23)61110637

  传    真:(+86 23)61110844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附件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0年6月9日(星期二)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任何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除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需决定事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3.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次会议审议的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6.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应于本次会议举行时间24小时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出席会议时携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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