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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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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047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披露了华映科技就与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事项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详见公司2019-018号公告);2019年3月29日,华映科技披露了追加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股份 ”)及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为上述诉讼案被告,并将诉讼请求进行变更(详见公司2019-034号公告);2019年5月10日,华映科技披露了根据2018年度审计结果,华映科技向福建省高院申请将诉请金额追加至3,029,027,800元(详见公司2019-054号公告);2020年3月27日,华映科技披露了收到福建省高院送达的《传票》及《举证通知书》[案号:(2019)闽民初1号)]。《传票》载明本案证据交换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下午15:00,开庭审理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9:00。

  二、诉讼进展情况

  福建省高院组织各方当事人对本案所涉的部分证据材料进行证据交换及证据质证。在证据交换过程中,福建省高院审查了华映科技提交的鉴定申请书(关于关联交易比例是否超过30%以及业绩补偿款金额进行审计)后,决定先行实施司法鉴定程序,并通知各方当事人另行择期选定鉴定机构。同时,原定于2020年5月13日上午9时的公开审理程序顺延至司法鉴定意见作出后开展,具体庭审日期另行通知。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华映科技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华映科技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本次诉讼对华映科技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华映科技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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