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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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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3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议案八、议案十和议案十二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3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至2020年5月13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林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名,代表股份数为349,953,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132%。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名,代表股份数为348,520,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887%。

  其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冯活灵先生、张艺林先生委托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海林先生代为投票表决;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名,代表股份数为1,43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2名,代表股份数为2,339,6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3%。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名,代表股份数为906,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0名,代表股份数为1,43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775,3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171,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8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4%;反对171,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9%;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775,3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171,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8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4%;反对17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9%;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775,3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171,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8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4%;反对17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9%;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775,3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171,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8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4%;反对17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9%;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经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9,775,3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177,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8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4%;反对177,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96%;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9,775,3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171,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8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4%;反对17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9%;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62,3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723%;反对171,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28%;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8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4%;反对171,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9%;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6%。

  参会股东中张海林先生、冯活灵先生、张艺林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三人持有的344,913,000 股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经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9,638,70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2%;反对307,6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9%;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25,2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618%;反对307,6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75%;弃权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775,3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177,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8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4%;反对177,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96%;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经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9,775,3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177,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8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4%;反对177,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96%;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775,3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171,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6,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8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4%;反对17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9%;弃权6,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经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9,775,3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177,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8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4%;反对177,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96%;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白静、毛惠清、孙令玲分别向大会作出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的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3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徐湛元、邓雁栋签订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以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5,600万元。现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绿润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419.94万元。2017年至2019年,广东绿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41,043.04万元,累计承诺盈利数41,600.00万元,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盈利数人民币556.96万元。未能完成其承诺的盈利目标。交易对方徐湛元、邓雁栋两名股东将以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经计算,上述应补偿股份合计数量为1,643,200股,其中徐湛元补偿股份数量为832,027股,邓雁栋补偿股份数量为811,173股。公司按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0,662,718股变更为1,149,019,518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3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泽”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以及张海林和张艺林共同控制的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集团”)、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厚德”)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417,367,800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2.52%,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3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活灵先生有关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股份再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活灵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是为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活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08,164,7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3.9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40%,对应融资余额为44,463.73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56,443,8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79.0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8%,对应的融资余额为158,480.47万元。实际控制人冯活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上述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据中:冯活灵先生的4,858.60万股是为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盈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对应融资余额为17,500万元,本次借款除了上述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外,公司以直接持有的全资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2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广东绿润35%的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公司广东绿润、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以及张艺林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冯活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

  (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法人

  ①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三亚河东区临春河路71号

  主要办公地点:三亚河东区临春河路71号

  法定代表人:张艺林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企业管理,投资兴办实业。

  主营业务情况: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收入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

  ②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三亚市河东区临春河路71号

  主要办公地点:三亚市河东区临春河路71号

  法定代表人:张艺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自然人

  ■

  ①海南瑞泽母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②大兴集团、三亚厚德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公告“二、5、(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法人”的相关内容。

  最近一年海南瑞泽、大兴集团、三亚厚德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是为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其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质押到期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会采取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7、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1)与公司资金往来情况

  2019年8月5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冯活灵签署了《借款合同》,冯活灵自愿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额度有效期12个月。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际性影响。2019年12月,公司已将上述借款偿还完毕。

  (2)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3)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①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②2020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综合上述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3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5月13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及公司子公司与海南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活灵与海南银行签署的《质押合同》等,公司向海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3.5亿元人民币,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2.5亿元人民币,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额度1亿元人民币。具体贷款情况如下:

  1、借款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贷款金额:2.5亿元人民币

  4、贷款期限:18个月

  5、贷款用途: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

  6、担保方式:(1)以公司拥有的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A41-1/2地块面积66,666.52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面积24,361.43平方米工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2)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名下拥有的《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799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0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1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2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3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4号上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3)以公司拥有的位于三亚市田独镇迎宾大道09-11-3地块17,272.36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面积3,641.58平方米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4)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位于三亚市三亚湾海坡开发区建筑面积为128.56平方米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活灵先生以其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6)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7)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8)公司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审批程序: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2020年5月13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融资及担保金额均在上述额度内。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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