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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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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20-013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维股份”)农业银行账户被广东省江门市篷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蓬江法院”)实施司法冻结(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发布的临2019-040号公告)。对此,公司向相关债权人、银行提起交涉。在向蓬江法院提交的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立即解除冻结措施的申请被驳回后,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公司依法向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门中院”)提交复议申请(详见2020年1月7日发布的临2020-001号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江门中院的执行裁定书,公司复议申请被驳回,目前公司银行账户仍处于被冻结状态。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开户银行通知及公司自查,云维股份农业银行账户被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江门融合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银行”)基于其与广东际杰能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际杰”)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申请冻结,公司与其并无债权债务关系。公司与广东际杰之间因为原子公司担保形成一笔债务(已列入公司2016年待确认重整债务),该笔与广东际杰存在争议的债务金额公司已根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裁定批准的云维股份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清偿比例计算提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本次被申请冻结金额约为5000万元。账户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该银行账户被实施冻结时,其中存有现金36,441,596.78元,近期因该账户银行利息结算及公司所在地社保政策性退费到账,导致被冻结的现金增加220,047.65元。(公司在一季报中“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中进行说明)

  二、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认为本次冻结存在不谨慎、冻结账户错误、冻结金额远超判定金额等不当情形,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对此,公司向相关债权人、银行提起交涉,向蓬江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立即解除冻结措施的申请,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也请相关债权人、法院、银行严格按照昆明中院裁定的云维股份重整计划及重整债权申报流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债权确认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昆明中院债权确认裁定和其裁定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债权分类及调整、清偿方案及时予以清偿。

  在公司执行异议申请被蓬江法院驳回后,公司依法向江门中院提起复议申请,根据公司近日收到的江门中院(2020)粤07执复134号执行裁定书,公司复议申请被驳回,目前上述银行账户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公司正与有关各方积极协商沟通,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民事再审,以维护公司权益。

  三、 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续无法正常使用农行账户开展业务活动,被冻结资金不能使用导致该部分资金流动性受限。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正常,该账户的冻结导致公司无法充分使用相应资金扩大业务规模。在本次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账户被冻结等情况发生。目前针对公司提交的复议申请被江门中院裁定驳回的情况,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沟通,按相关法律规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民事再审。

  有关该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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