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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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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30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5月13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送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根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0109财保6号】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其中,123,560,192股被冻结;128,133,560股为已质押股份被冻结;98,000,000股为已冻结股份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3、其他说明

  (1)最近一年,除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的临时公告(编号:2020-011好)涉及的债务外,塔城国际无其他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塔城国际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未有因其自身的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2)塔城国际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塔城国际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其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塔城国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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