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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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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董事卢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副董事长卢峰先生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稳定,以自有资金于2020年3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7,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8%,增持成交金额为47.11万元;并自2020年3月2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9月1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万元(含上述已增持金额47.11万元)。

  截止2020年5月13日,卢峰先生累计增持股份60,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5%,增持成交金额为105.10万元,超过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100%,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1、股份增持的基本情况

  ■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说明

  1、卢峰先生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卢峰先生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4、公司将持续关注卢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卢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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