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8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更正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6)。因工作人员疏忽,原通知中“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及授权委托书“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中提案编码9.02《关于选举高峰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与9.03《关于选举高峰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重复,现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提案编码9.02《关于选举高峰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更正后:
提案编码9.02《关于选举荣锋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除此之外,原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不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0-016)。公司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0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红塔创新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红塔创新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如下:
一、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披露日,红塔创新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到期,在此减持期内红塔创新未实施减持。
红塔创新所持公司股份均为已解除限售的原非流通股。自上一次2011年2月23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累计减持1.95%,并已于2014年2月18日和2017年4月6日分别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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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红塔创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低系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所致,红塔创新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红塔创新计划在公告的减持期间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50万股,实际未实施减持,未违背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红塔创新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冰轮环境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9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获悉股东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盛”)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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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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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