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0-068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全部获得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海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44,391,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99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03,058,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43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1,333,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5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1,333,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5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1,333,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56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37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21,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37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21,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21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123,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55,8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54,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67%;反对123,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81%;弃权55,8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323,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55,8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65,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55,8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23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3%;反对9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55,8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79,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72%;反对9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6%;弃权55,8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37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21,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七: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37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21,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八: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21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123,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55,8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54,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67%;反对123,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81%;弃权55,8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九: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负债核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21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179,0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54,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67%;反对179,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37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21,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55,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45%;反对993,1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35%;弃权142,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97,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530%;反对99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28%;弃权142,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418,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60%;反对1,917,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14%;弃权55,8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60,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263%;反对1,917,2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385%;弃权55,8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十三: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354,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96,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0%;反对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37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21,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五: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354,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96,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0%;反对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十六: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130,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652%;反对114,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39,146,3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1,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27%;反对114,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81%;弃权39,146,3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46,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9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丽子、孙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0-06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10日,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在“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中“东北制药股本结构”列表数据填报错误。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相关内容,现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相关内容作补充更正公告如下:

  (A)补充内容: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一)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7.72元/股。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的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东北制药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7.72元/股。

  2、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入东北制药股票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因此,以7.72元/股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符合法定要求。

  (B)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东北制药股本结构如下:

  ■

  更正后: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东北制药股本结构如下:

  ■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之外,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其他内容不变,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