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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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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辉转债”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62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辉转债”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跟踪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维持“宏辉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于2020年2月公开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宏辉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宏辉转债首次信用评级结果为AA-,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0年5月8日出具了《2020年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如下: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维持“宏辉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A-”。本次评级结果较首次没有变化。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13565        债券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9号)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公开发行了33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200万元,公司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辉转债”,债券代码“11356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俊辉先生、实际控制人郑幼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校先生、黄庄泽先生共计配售宏辉转债2,000,690张,占发行总量的60.26%;其中黄俊辉先生认购1,798,450张,占发行总量的54.17%;郑幼文女士认购186,000张,占发行总量的5.60%;陈校先生认购9,960张,占发行总量的0.30%;黄庄泽先生认购6,280张,占发行总量的0.19%。

  2020年4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校先生、黄庄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宏辉转债333,370张,占发行总量的1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庄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宏辉转债332,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接到股东黄俊辉先生的通知,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11日,股东黄俊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宏辉转债332,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00%。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 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64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4月3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粉萍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的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期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65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0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25.27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A验字(2020)0004号”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详见2020年3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4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情况为 8,280.10万元。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产品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确保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近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虽然仅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六、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5月11日,公司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有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宏辉果蔬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宏辉果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宏辉果蔬及子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宏辉果蔬及子公司通过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宏辉果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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