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炯先生的告知函,金炯先生于2020年2月21日至5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565,37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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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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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金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有关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