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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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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7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及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制定情况,公司于2020年5月7日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上证 e 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李德禄先生,总经理李红卫先生,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陈云泉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孙卫荣先生出席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现将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二、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在本次说明会上,公司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1、第一季收入及业绩下跌的原因是什么?

  回复:您好,公司一季度业绩下跌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下游企业开工不足,公司纯碱等部分化工产品销量及价格下滑。感谢您的关注!

  2、董事长,你好!我记得我们国家有规定上市公司每年的分红不得低于当年收益的30%。兰太实业2019年的每股收益是1.07元/股,那么按规定就应该分红不少于0.321元/股。现在你们董事会怎么弄出来个0.11元/股,这样差距也太大了点吧,国企可不能置国家法规于不顾而随意行事啊!

  回复:您好,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期因重大资产重组并入资产规模较大,生产运营所需资金量较大,加之考虑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为补充流动资金,并有效降低企业带息负债规模,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公司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兰太实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三、其他说明

  本次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 ,投资者后续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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