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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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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0-055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民事调解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5,758,217.68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新思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新思”)于近日收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案号:(2020)新0106民初128号)。经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新疆新思与新疆神华中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中顺”)达成调解。现将相关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新疆新思因与神华中顺承揽合同纠纷事项,于2020年1月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二、本次诉讼调解情况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新疆神华中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前向原告新疆新思物流有限公司支付装卸费5,400,000元;

  2、截至2020年4月24日前原告新疆新思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神华中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所有业务往来再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双方互不追索;

  3、原告新疆新思物流有限公司放弃在本案中的其他诉讼请求;

  4、本案诉讼费用减半收取26,053.7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新疆新思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调解进展情况

  近日,新疆新思收到神华中顺支付的装卸费5,400,000元。神华中顺已履行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案号:(2020)新0106民初128号)约定的给付义务。

  四、本次诉讼调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调解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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