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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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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之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44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之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4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178,445,137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13,829,879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元人民币现金,现金分红总额648,144,825.35元。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4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9)、《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3)。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4.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3.95元/股(含)。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2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3.95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6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4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3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0-026),于2020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0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轮回购。

  公司既定的本轮回购方案为: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95元/股(含)【因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由原“不超过14.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3.9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3.35元/股,未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

  二、其他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

  3、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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