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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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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4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回购总金额,及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0-026),有关回购股份的进展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8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9%,购买的最高成交价格为41.7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9.14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35,629,195.85元(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4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微球”)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同意丽珠微球申报的“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开展临床试验。

  “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药品临床试验申请获受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

  由于药品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到投产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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