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6日(周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座北塔26层。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与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7,405,6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281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46,867,2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150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38,423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12%;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38,4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12%。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47,405,68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8,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247,405,68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8,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247,405,68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8,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247,405,68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8,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47,405,68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8,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47,405,68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8,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关于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247,405,68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8,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47,405,68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8,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 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39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人民文创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
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落实。该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作的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2、公司与人民文创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于2019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与瑞幸咖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与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达成为期三年的全渠道合作关系,该协议目前处于有效期内。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双方尚未就有关产品开发、销售等方面的事宜取得实质性进展,亦未就相关合作事项签署或达成任何实质性的有约束力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即双方尚未建立实质上的业务往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人民文创(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文创”)签订了为期3年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与人民文创在杯壶领域的产品研发、销售及文化传播等方面逐步展开合作。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人民文创(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谢湘
(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五)成立日期:2019年5月10日
(六)主营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活动);销售珠宝首饰、黄金制品、工艺品、礼品、小饰品、化妆品、陶瓷制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等
(七)公司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鼓楼南大街1幢(3层3012)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文创(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本协议项目签订后至授权产品上市前属于项目筹备期。)
(三)合作宗旨:双方旨在通过紧密合作,促进文创发展,并就人民文创在杯壶领域的产品研发、销售及文化传播等方面逐步展开合作。
(四)合作内容:
1、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且公司为人民文创在杯壶行业的独家战略合作伙伴。
2、人民文创将为公司提供资源、渠道推广等方面的支持。作为项目推广支持,人民文创将为合作品牌产品提供渠道推广、产品创意、推广宣传等支持,并在相关渠道销售双方合作的产品,推进战略深入合作。
3、公司在自有的线上、线下渠道销售人民文创授权产品,按协议约定的时间、费率向人民文创支付销售提成。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人民文创由《环球人物》杂志社运营,依托人民日报社的融媒体平台,秉承“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发展理念,注重在把握和汲取中华文化精髓中探索现代表达方式,致力于研发创意好、品质好、策划好、营销好的文创产品。此次公司与人民文创的合作涉及旗下 “哈尔斯Haers、希格SIGG、Santeco、NONOO” 四大品牌,涵盖线上、线下及定制渠道。作为人民文创在杯壶行业的独家战略合作伙伴,公司将与人民文创基于各自优势,就产品研发设计、渠道推广、文化传播及产品销售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通过战略合作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推动文创产业发展。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落实。该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作的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与人民文创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
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落实。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的后续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与人民文创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公司于2019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与瑞幸咖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与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达成为期三年的全渠道合作关系,该协议目前处于有效期内。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双方尚未就有关产品开发、销售等方面的事宜取得实质性进展,亦未就相关合作事项签署或达成任何实质性的有约束力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即双方尚未建立实质上的业务往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上述协议披露后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减持的情况。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不存在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计划。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人民文创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